北京市工商局发出“死命令”:从2002年1月24日起到3月31日,全市所有媒体一律不许发布医疗广告。而卫生部门也停止对医疗广告发放许可证。
据悉,在此期间,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药品广告中含有非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;清理未经审查或超出审查范围所发布的广告;治理打击弄虚作假、夸大效果的“特色门诊”广告和性病广告以及保健品宣传治疗作用的广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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